10月18日,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七大队在辖区金桥路与昆仑路路口进行路检路查工作时,查获两起驾驶人逾期未换证的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10时许,交警七大队执勤人员在例行检查中,要求一辆车号牌为青A67***号牌的小型汽车驾驶人冶某出示驾驶证件时,驾驶人冶某磨蹭拖延,声称自己出门赶得急,未携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执勤民警见状,将驾驶人提供的身份信息与其驾驶证信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查发现,冶某的驾驶证本应2022年7月18日到期却未及时换证,其行为构成驾驶证逾期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5时许,执勤人员又查获一辆青A3M***号牌的小型汽车,驾驶人王某某本应在2022年4月11日前期满换证,但王某某未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换领驾驶证,其行为构成驾驶证逾期的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两起交通违法,交警七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分别对驾驶人冶某、王某某涉嫌车辆逾期未换证违法行为处罚500元,并将车辆进行拖移。交警提醒,如果驾驶证到期,未按规定换领新的驾驶证,超过一定的时间后会被注销,想要继续驾车只能重新考取驾驶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不仅是一句宣传标语,更贵在遵守,广大驾驶员应文明出行,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