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称,近期,省内连续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此,决定从现在起集中1个月时间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在1个月内,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企业所有人员都要对照清单,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强力措施,紧盯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源头治理,防范事故。一是严把动态监控关,二是严把从业人员关,三是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四是严把公路安全运营关,五是严把平交路口安全关。
通知还要求,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监管力度,保持严管高压整治态势,根据货车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找准违法监管的短板弱项,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加大执法管控力度,坚持网上巡逻和网下管控相结合,利用重点车辆监管系统和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强化实时动态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转弯变道、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将视频监控信息结构化应用,融合车辆类型、违法、轨迹等数据资源,溯源筛查重点车辆,结合部局开展的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严管严查“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特别是货运车辆突出交通违法为重点,规范通行秩序,强化交通安全管控,坚决防范重点车辆特别是货运车辆安全风险。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以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农村客运等非法营运行为,依法依规严查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一律依法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