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成都将试点实施低碳交通示范区。
目前,由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拟定的《关于在成都西站片区试点设立低碳交通示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正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8月5日,邮箱为cdjgj144@163.com。
根据《征求意见稿》,低碳交通示范区的区域为武青北路(不含)、金辉路(不含)、万卉三路(不含)合围区域。初次登记时间在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国Ⅲ排放标准的小、微型客车,工作日7∶30至20∶00禁止在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限制的车辆除外。违反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