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403齐贤庄至郑各庄公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Y403齐贤庄至郑各庄公路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保清审审批字(2021)第03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 以清审交许字[2021]12号 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ZB-审核2021044),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Y403齐贤庄至郑各庄,路线起自齐贤庄村西现状水泥路上,向西穿三恩庄和王辛力村,于石庄村内现状十字路口,后折向南,至阎庄村现状十字路口,再向西穿阎庄村后,向南穿郑各庄村,终点止于S335省道,全长约7.982公里。
2.2建设地点:保定市清苑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里程长7.982公里,采用四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改造后野外路段路基宽6米,路面宽5米,公路两侧各0.5米土路肩。
2.4招标范围:Y403齐贤庄至郑各庄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6 计划工期:11个月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项采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须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同时使用.HBZF 格式的招标文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登记及网上填写投标信息的,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80000
注:投标人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再到开标地点(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投标,且不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均须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脑、网络等解密条件,投标文件解密规定为:(1)解密时间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2)解密截止时间之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远程签到,投标人通过投标管家进行电子签到,同时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3)解密截止时间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招标文件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的资料均不再要求现场提供原件,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投标人应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本公告各发布媒体进行网上发布。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各发布媒体关于本次招标的澄清、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行业属性:建筑业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8月4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加密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弘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清苑区清苑北街561号 |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东路702号 |
邮政编码:071100 |
邮政编码:071000 |
联 系 人:陈书玉 |
联 系 人:杨旭阳 |
电 话:0312-8016280 |
电 话:15200057265 |
传 真:0312-8016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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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bhz1732528647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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